印度储备银行(RBI)对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提出的框架表示不同意见,该框架使信用评级机构(CRA)能够合法访问借款人数据库,从而帮助他们及时识别违约情况。
包括养老金监管与发展局,印度保险监管与发展局以及印度储备银行和塞比在内的金融监管机构小组上个月举行会议,讨论了一项建议,以允许CRA有限地使用印度储备银行中央信息存储库大额信用(CRILC)。
CRILC是借款人级别的数据集,专注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信用风险敞口。银行向CRILC报告所有其基于基金和基于非基金的敞口总计达到5000万卢比及以上的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消息人士称,中央银行引用了敏感性和机密性问题,以允许第三方访问大型信贷数据信息。印度储备银行还保证,它将要求贷方在现行的信用信息公司(CIC)机制下改善信息共享。
当前,评级机构可以访问CIC,它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收集有关贷款,信用卡以及有关个人的更多财务数据,并将其与会员共享。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常从CIC获取数据。
塞比认为,评级机构不能基于CIC来决定评级,因为它不快速,干净,准确。它还说,中投公司没有提供有关借款人历史,还款欠款等的最新数据。
市场监管机构表示,评级机构披露的违约数据与CRILC可获得的违约数据存在很大差异。甚至中央银行也对CRA和CRILC确定的违约率差异表示了担忧。
银行被要求向RBIs存储库提供有关借款人的所有更新。但是,由于与上述借款人的保密条款,贷方不愿与CRA共享。上面引用的消息来源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Sebi最近修改了其有关评级机构的规定,在发行人和评级人之间的协议中增加了一条条款,以提供“明确同意”。从发行人那里获得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的有关贷款,还款,延迟等的信息。
消息人士称,银行对这项修正感到不满,因为提供单个借款人数据是一项繁琐的工作,这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印度储备银行也不愿允许银行提供个人的信用账户信息。
在包括IL&FS在内的债务违约事件激增的情况下,评级机构的作用已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市场监管者一直在不断修改CRA规则,以更好地监控和改善绩效。
CRAs一直抱怨说,它们依赖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因为银行从不披露借款和借贷信息。
Sebi在2017年提议,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在24小时内偿还欠款和利息,则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披露其贷款违约情况。但是,该提议随后遭到政府的拒绝,因为中央银行认为,如果实施该措施,银行将需要另外260亿卢比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