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阻止了与算盘CDO相关的欺诈集体诉讼:美国上诉法院

乔纳森·斯滕佩尔

纽约(路透社)-美国一家上诉法院说,一名股东诉讼指控高盛集团(NYSE:GS)在金融危机之前制造风险次级抵押证券时欺诈性地声称将客户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其中包括称为Abacus的抵押债务义务,不能作为集体诉讼进行。

美国曼哈顿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周五说,下级法院法官对华尔街银行施加了太大负担,以表明其所谓的利益冲突和误导性陈述对其股价没有影响。

虽然3-0的决定允许股东再次寻求集体认证,但对于高盛来说,现在说服美国地方法院法官Paul Crotty(现在已在2015年9月对集体诉讼进行了认证)可能更容易,而不是让原告集体起诉。

股东律师托马斯·杜布斯(Thomas Dubbs)说,他“有信心”集体诉讼将再次获得认证。高盛没有立即发表评论。

2007年2月至2010年6月的股东声称损失超过130亿美元,因为高盛在监管文件中和公众舆论高估了其处理冲突的能力。

他们说,高盛这样做是在掩盖银行或对冲基金经理约翰·保尔森(John Paulson)在四种次级抵押CDO中做的空头头寸:Abacus 2007 AC-1,Anderson夹层基金2007-1,Hudson夹层基金2006-1和Timberwolf。

有关联邦执法活动的消息损害了高盛的股票,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10年4月对高盛及其副总裁Fabrice Tourre提出针对Abacus的民事欺诈指控时,股东提出起诉。

在证明集体诉讼中,克罗蒂表示,高盛“未能最终断绝其声明与股价之间的联系”。

但是,在上周五的裁决中,巡回法官理查德·韦斯利(Richard Wesley)援引了最近涉及巴克莱(LON:BARC)Plc的裁决,称高盛仅是更有可能表明其所谓的虚假陈述不影响该股票。

韦斯利还表示,克洛蒂错误地决定不考虑高盛在2010年之前的34个日期提供的证据,当时有关其所谓冲突的新闻报道并未损害其股价。

对于这种证据是否足以满足高盛的举证责任,他没有表示意见。

SEC估计,鲍尔森通过对算盘的赌注赚了大约10亿美元。

高盛于2010年7月以5.5亿美元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和解,但未承认有不法行为。联邦陪审团于2013年8月裁定Tourre负有法律责任,后来一名法官命令他支付超过856,000美元的罚款,包括罚款。

该案是阿肯色州教师退休系统等人诉高盛集团公司等人,第二次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第16-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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